公司领导层的根本性错误

公司领导层的根本性错误

约瑟夫·鲍尔(Joseph L. Bower)和林恩·潘恩(Lynn S. Paine),《哈佛商业评论》2017年5月刊文章。

众说1

股东至上理论源于代理理论,20世纪70年代由学院派经济学家提出。简而言之,该理论认为,股东拥有公司,进而对公司有绝对控制权。本文作者指出了代理理论的问题,特别是无法解决的“问责机制缺失”问题——因为股东(很多股东仅仅是短期投资者)对所持有股票的公司不负实际责任。他们认为,现在大家普遍接受的代理模型“以股东为中心”,而这种“极端定位”在法律层面上“概念混淆”,对社会造成危害。代理理论迫使高管将注意力过多放在短期表现上,使公司长期前景黯淡,对整个经济也有不利影响。

我要加上一点:我们还必须考虑到公司已经将体制资源消耗殆尽——它们向银行借钱,而这些钱来自银行账户持有人。制度、法律和市场结构都方便公司销售自身产品,而产品同样来自体制。公司所雇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经费都由政府和私人部门提供,所用实体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搭建经费来自公募基金,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从经济角度看,公司的目标是,像公民一样行动,将社会回报最大化。

——曼纽尔·拉富恩特

战略和创新自由职业顾问

我主要在澳大利亚的市场中工作,对现在的主流模型不像鲍尔和潘恩教授那样悲观;我认为,该模型已经演进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自身所带来问题的程度。

我相信,代理模型以及独立董事会作为股东代表制度,之所以得到普遍应用,是为了对抗管理者只为自己谋利,不顾公司赞助者的风险。(在澳大利亚,我们普遍坚持将非高管独立董事长与CEO区分开来。)但很遗憾,公司丑闻依旧层出不穷。这说明风险仍然存在,情况丝毫没有好转。可真正要注意的一点与公司赞助者有关。如果董事会和管理层一心只想从投入资本中获得足够回报,那么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就不可能实现,因为没有公司会为这一目标投入精力,更不用提基金了。

但澳大利亚商圈近些年来开始盛行“社会许可”(social license)的概念:人们认识到,如果我们不能对利益相关人负适当责任(利益相关人自己除外),可能面临关乎生死的威胁。若你的关键资产所在社区对你的公司有强烈不满,你就不会成功,哪怕多项法令都为你开绿灯。若千禧一代雇员感到公司对社会或环境不负责任,你就不能吸引到自己需要的人才。因此,为了向股东兑现一定回报,你必须从更广阔的利益相关人视角思考问题。

本文作者和网络评论员对股东(登记在册)多样性的观点十分重要。我的方法主张为“所有”股东或“整个”公司的利益服务,旨在将责任解释成为股东的长期利益服务:换句话说,董事会和管理层不应将注意力放在短期股票持有者的意愿上,而是根据那些可能股票长期持有人的利益做决策。

——诺拉·沙因克斯特尔

墨尔本商学院副教授兼Telstra非执行董事

终于有一系列观点可以强有力地说明,为何现在对资本主义(短期、将股东价值最大化)的阐释是错误且危险的。我们如今看到的资本主义形式造成巨大负面影响,现在是时候转向另一种可以在这种负面冲击下继续存在的资本主义形式了吗?作为曾在5家公司担任过CEO,11个组织中担任董事会成员的高管,我赞成这方面的努力。

——鲍勃·瓦努瑞克

Vanourek & Partners 总裁

长期以来,城市都被要求像企业一般运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专业人士一直都受一个问题的困扰:如何将“客户”和“股东”这类字眼应用到公民和民选官员身上。这一新模式将开启新讨论——以公司为中心的模型如何鼓励企业承认自己对社区的作用,也可以缩小一直以来疏离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并造成困扰)的鸿沟:如何坚持社会和社区的长期目标。

——安·帕伯特

安大略省圭尔夫市前首席行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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