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谈判:关注个体,而非文化 【精选方案】

在全球化的世界中,企业越来越多地寻求国际市场的增长机会。但是,想要达成跨国交易并非易事。

团队中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不仅对谈判结果的期望不同,对谈判过程也存在差异。他们可能语言不同,工作规范也不一致,这使本就复杂的谈判变得更加困难。

在弥合这些差距的过程中,谈判者往往只能依靠个人经验或传统认知,而这些通常与当前谈判的实际情况无关。或者,谈判者可能会求助于学术理论。这些理论似乎可以解释文化差异,但却将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来概括,忽略了个体差异。这种做法可能导致谈判者将问题过度归因于文化差异,从而误判谈判困难的根本原因。

那么,谈判者该如何驾驭文化复杂性呢?我们在跨文化谈判、多元文化团队合作方面进行了五十年的研究、教学和咨询,并亲自参与了许多跨文化谈判。通过这些工作,我们认识到,想要在跨文化环境中取得更好的谈判结果,关键在于遵循四条基本原则:第一,超越文化差异,关注个体参与者。第二,弄清谈判对手的真实意图——他们是想为自己谋取更多优势和利益,还是想为双方创造价值。第三,共同制定谈判规范(而不是完全适应对方的谈判习惯)。最后,利用偏好差异,改进双方的谈判结果。遵循这四条规则将帮助你达成稳定持久的交易。

让我们先来看看,在谈判中,为什么应该关注个体,而非整体文化。

 

规则1:与人谈判,而不是与文化谈判

文化是我们认识世界并与之互动的“操作系统”。在日常工作中,文化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和认知。浓厚的文化氛围可能会助长民族中心主义——即认为,自己的文化规范应该成为所有人的准则,被所有人接受。这种心态往往会引发冲突。

文化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例如,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和应对冲突的方式。其中,沟通方式是最显而易见的一个方面。例如,以色列人通常更直截了当的沟通,而墨西哥人在反馈意见时往往会比较委婉,尤其在涉及敏感问题时。当然,个体对文化的遵循程度有所不同。有些墨西哥人可能非常直接,而有些以色列人则可能比较委婉。有时,这些文化可以作为解读和预测行为的框架。例如,欧洲工商管理学院教授艾琳·迈耶(Erin Meyer)建议,人们在适应新文化时,应尽量使自己的行为符合该文化范围的“中间值”。

但在谈判这种特殊情况下,了解当地文化并不会带来更好的效果,因为你的谈判对象可能并不完全符合当地的文化规范。想象一下,你正准备与一位安哥拉高管进行谈判。在准备过程中,你阅读了大量有关安哥拉文化规范的资料。然而,你不知道的是,对方其实出生于安哥拉的一个外籍家庭,在英国学校接受教育,之后前往法国深造,后来嫁给了一位印度伴侣,并皈依伊斯兰教。她曾在一家美国公司从事销售工作,后来在一家日本企业担任采购经理,并在中国生活了11年。显然,这位高管并不完全代表安哥拉的文化,因此,在谈判中,你若完全依赖对安哥拉文化的研究来判断对方的行为,反而可能会得出错误的结论。

在谈判中,你要努力了解你面前的这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关注文化差异可能会助长无意识的刻板印象,即将对方简单归类,并预设其行为模式。这会带来两种风险:

负面认知。刻板印象可能导致文化优越感或自卑感,从而助长某种特权意识或对另一方缺乏同理心,这最终可能成为冲突的根源。

虚假的普遍性。刻板印象忽视了任何文化内部的个体差异和多样性,可能会让谈判者错失有利机会,也阻碍他们从对方身上学习。

在谈判中应关注个人而非文化的另一个原因是,在全球商务环境中,人们很难精通所有地区的风俗习惯。例如,一位负责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业务的高管,上午可能需要与来自土耳其和南非的客户进行谈判,中午与一位来自韩国的上司共进午餐,下午则要和埃塞俄比亚的管理层开会,傍晚还要与阿联酋的客户达成交易。而这位高管第二天的议程可能又会涉及一些新的国家。即便是在单一国家开展业务,团队内部也可能包括来自多个文化背景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记住并灵活运用所有文化规范。此外,试图迎合所有人只会让你的谈判对手怀疑你是否真诚。你将不断脱离自己的舒适区,这使你更容易因无知、怀疑、缺乏安全感和被利用而陷入困境。

我们认为,跨文化谈判成功的关键之一是在一定程度上将文化因素排除在外。商务谈判者往往与他们的同行有很多共同点,甚至可能比他们的父母、伴侣或子女更多。毕竟,我们的国际同行可能在年龄、教育水平、职业兴趣、所处的企业环境或职能专长方面与我们更为接近。出于这些原因,我们建议跨文化环境中的谈判者应特别关注他们的同行,了解他们的特殊意图、礼仪和偏好。

一位来自伦敦家族办公室的英国代表与一位日本高管的谈判,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十分有启发性的案例。这位英国代表并没有假设,他的谈判对手一定会表现出典型的日本文化特征,比如偏好间接沟通、注重正式礼节,或倾向于长期建立关系。相反,英国代表仔细观察了这位日本高管的日常表现。

从谈判一开始,他就注意到,这位日本高管非常友好,主动与他握手,并用带有轻微美式口音的英语向他问候。日本高管解释说,她非常重视快速决策和创新。在创建自己的日本企业之前,她曾在硅谷的一家初创科技公司工作多年。她很坦诚,乐于分享自己的想法,并明确表示有意合作。注意到这些特点后,英国代表也以同样开放、合作的风格回应了她,这帮助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关系。

 

规则2:确定谈判对手的意图

所有谈判都应从一个核心问题开始:“我的谈判对手是希望与我合作,还是想与我对抗?”文化在谈判中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问题的答案。

如果对方是一个双赢型谈判者(a win-win),甚至更理想的,是价值型谈判者(a value negotiator)——即一个愿意在不诉诸权力手段的情况下追求自己目标的人,那么,文化差异就仅仅是双方需要共同解决的操作性挑战。但是,如果对方是一个输赢型谈判者(a win-lose),或者更糟糕的是,是一个权力型谈判者(a power negotiator)——即一个随时准备利用一切可用手段来确保谈判成功的人,那么,对方就很有可能怀有敌对意图,并很可能将文化差异作为一种利用工具。一位新加坡高管在与瑞典同行谈判时就是如此。他利用瑞典文化中“对模棱两可的态度感到不舒服”的特点,故意拖延讨论,不做明确答复。瑞典代表最终落入圈套,开始在某些问题上让步,只为能推进事情的进展。

在我们研究的另一场谈判中,一方谈判者察觉到,自己似乎稍占优势。因此,她故意设定了紧迫的截止日期,并强调需要快速回复。她的目的是向越南的谈判对手施压,因为她知道,越南的文化通常更倾向于协商决策、避免冲突。她以自己的文化习惯为由,称这些是她国家的标准谈判流程,并且既然谈判是在她的国家进行,越南代表就应该适应这些规则。利用这些权力策略,她将越南代表逼到了舒适区之外,导致对方在压力下犯错,并最终做出了不利于越南方的交易。

无论你对文化有多么深入的理解,都无法阻止输赢型谈判者试图利用各种权力手段——包括谎言、威胁、施压、操纵和最后通牒,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这往往是以牺牲你的利益为代价。而双赢型谈判者则会选择合作型、非权力导向的策略,来与对方达成对双方都有利的协议。他们依靠加强沟通、建立信任、运用情商、理性决策以及创造力,来帮助双方识别风险和机遇,共同推动谈判朝积极方向发展。如果你和谈判对手都是双赢型谈判者,那就更容易达成积极的结果。但即使对方是输赢型谈判者,如果你使用双赢型谈判者的策略,也能争取有利结果。对于双赢型谈判者来说,与其“以火攻火”,不如用水来化解,让任何一方都不至于被烧伤。当然,双赢策略并非没有风险,因为如果执行不当,可能会让你显得软弱、急迫或优柔寡断。

因此,跨文化谈判者的首要任务就是隔绝文化的“噪音”,精准识别对方的真实意图。这样做不仅能帮助你预测和解读对方的行为,还能厘清自身的立场。衡量对方意图的最佳方法是主动表达自己的意图,因为这通常会鼓励对方做出相应的互惠行为。这还能减少对方对谈判的抵触和恐惧,为更具合作性的谈判进程奠定基础、为更好的结果开辟道路。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你应该不断解释自己的意图,并持续探寻对方的真实想法。可以通过以下两组问题来帮助自己做出判断:

对方的行为传递了什么信号?这是一个双赢策略,还是一个输赢策略?他们的举动是否与之前的行为相矛盾或相吻合?这对我有意义吗?这有逻辑吗?我是否可能误解了什么?对方是否有让我感到意外或惊讶的行为?

我的行为向对方传递了什么信号?当我表达积极信息时,对方是否欣然接受?当我提出敏感问题时,对方是否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我提出复杂观点时,对方是否能理解?当我说出负面信息时,对方的反应是否合理?对方的肢体语言是否与讨论内容相符?对方是否准确理解并反馈了我所传递的信息?

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看看,你该如何应用这些策略。在第一次谈判时,许多人认为应该用力握手,以表明自己对合作的承诺。然而,在某些文化中,用力握手可能会被视为恐吓或宣示主导地位。

如果你握手时用力过猛,并注意到对方的反应消极,那么,你应该解释这个动作背后的意图:“我似乎不小心握得太紧了。在我的文化中,坚定有力的握手通常是为了表达热情和积极的合作意愿。直到现在,我还以为这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情。如果我的行为传递了错误的信息,我深表歉意。”

相反,如果你是握手时感受到压力的那一方,那么,在做出消极反应之前,请记住,跨文化交流中可能存在误解。你可以用更积极的方式解读对方的行为,比如:“你的握手很有力。我猜这是在表达你对这次谈判的承诺。我很欣赏你的诚意。”

用积极的态度解读对方的言行,这可能看起来很天真,但却是跨文化谈判中最好的做法——即使你面对的是一个输赢型谈判者。如果对方的行为确实出于良好意图,那么,你的回应就表示,你理解并认可了对方的行为。如果对方的行为实际上带有操控的意图,你的反应则表明,你并没有受到对方强势举动的影响,从而降低了他继续使用这种策略的可能性。即便对方仍然坚持这种行为,至少,你也已经向其发出了一个提前警告,表明你不会被轻易威胁。

  

规则3:不要适应对方的规范,要共同创造新的规范

跨文化谈判的复杂性还体现在规范上——这些规范可以是固定的行为模式,也可以是象征性的举动,甚至是正式的仪式,它们是一个社会或文化群体中的人用来传递信息的方式。如果一个群体的所有成员都接受并遵循相似的规范,那么社交互动就会变得更加流畅、高效、愉快,和自发。换句话说,规范是一种快速建立文化认可的方式,用来在群体内部高效地传递重要信息,同时也有助于建立关系。

然而,当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一起时,规范的差异可能会加大沟通障碍,并引发误解和冲突。不幸的是,人们在表达自己或采取行动时,往往没有意识到不了解自己文化习惯的人会如何解读这些言行举止。对于谈判者而言,这会阻碍他们建立信任关系,并增加善意行为被误解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模式的差异影响的不是谈判各方的目标,而是他们实现目标的方式。有些文化和个人对时间或期限的要求比较严格,而另一些则较为宽松。有些人喜欢正面解决问题,有些人则喜欢绕开问题。有的人倾向于直截了当地表达意见,而另一些人则更委婉谨慎。有些人强调独立性和个人决策,而另一些则更看重集体决策和建立共识。

许多谈判者试图适应对方的规范,以表达尊重。这是一种危险的谈判策略,尤其是当对方是一个输赢型谈判者,并试图利用你的“让步”举动时,当你适应对方的规范时,你实际上是在放弃谈判过程中对行为的定义权。类似地,强迫对方适应你的规范也是一种输赢型谈判行为,因为让对方在自己的舒适区之外进行谈判,会削弱他们的表现。

跨文化谈判者不应一味适应对方的规范,而应与对方共同创建一套新的理想规范。双方应进行开放式对话,明确良好关系的定义,决定愿意投入多少时间来建立关系,并制定合作流程。

这并不容易。谈判者需要在一开始就明确自己的规范,阐明这些规范背后的意图,并讨论适应对方的规范可能会给谈判带来的困难。例如,在一个案例中,来自瑞士和西班牙的两个团队进行了一场需要定期会面的长期谈判。在过程中,他们意识到,彼此之间存在显著的文化差异。因此,双方团队共同创建了一份简单的共享文件,并将其命名为hoja de ruta(西班牙语中的“路线图”)。瑞士团队中的一名成员精通西班牙语,因此,双方决定,该文件采用西班牙语编写。

在这份文件中,他们概述了在谈判过程中希望对方展现的五种积极行为,并将双方的合作意向编纂成文。随后,他们围绕这份文件创建了一个谈判规范:每次会议开始时,每个人都要简要分享一个对方团队展现出的积极行为。此外,他们还会讨论任何违反约定的行为,以及对文件内容的必要更新。这一规范让谈判者们能够与对方团队建立联系,并感受到对方的认可,同时也确保有时间来讨论彼此关系的发展和方向。这有助于奠定积极、合作的基调,并成为相互理解的基础,而团队成员也无须精通对方的文化习俗。

在任何跨文化谈判中,团队都应持续进行关于共同的规范和行为的对话。如果跳过或忽略这些对话,谈判双方往往就会回归自己熟悉的工作方式,从而增加彼此之间的误解和沟通障碍。

如果你觉得适应另一种文化规范是一次有趣的体验,那就去尝试吧,但要注意,它可能对你的谈判表现产生的影响。除此之外,与其适应对方的文化规范,不如协商新的沟通和建立关系的方式,以满足大多数团队成员的偏好,而不是强迫某一方适应另一方,或让某一方处于不利地位。例如,当非美国谈判者会面时,他们有时会选择基于美国的谈判规范(因为美国的规范在全球商界非常普遍)作为一种中立的、双方都相对熟悉的基础。

 

规则4:利用偏好差异,而非权力差异

如我们所见,输赢型谈判者往往试图利用权力优势,并经常将文化差异作为提升自身地位或掩盖掠夺行为的工具。然而,在双赢型谈判中,双方依赖的不是权力,而是各自的偏好——即他们在选项、事物、经验或结果上的个人倾向。

在谈判领域有一个著名的故事:两姐妹为争夺家里最后一个橙子而大打出手。她们的母亲最终决定将橙子对半切开,各给一半。事后,母亲发现,小女儿吃掉了橙肉,但丢掉了橙皮,她因此感到不太满意。而大女儿则丢掉了果肉,留下橙皮烘焙蛋糕。如果母亲在分配橙子之前就了解两个女儿的偏好,她完全可以将整个橙子的果肉给小女儿,把整块橙皮给大女儿。小女儿甚至还可以选择与姐姐共享果肉,以换取烘焙完成后的一块蛋糕。

在商业谈判中,大多数人的目标是相似的:达成交易、赚钱、降低风险、获得认可,并被视为优秀的谈判者。真正的差异并不在于谈判者想要什么,而在于他们如何衡量这些目标的重要性。例如,大多数跨文化谈判专家指出,许多亚洲国家更偏向集体主义文化,因此他们在谈判中格外注重面子,并愿意投入额外的努力来维护自己的声誉。我们知道,几乎所有的文化都重视尊重,但亚洲谈判者通常会比其他文化的谈判者更重视面子。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尽管谈判者的意图和文化规范差异可能会加大谈判难度,但偏好差异却恰恰相反。偏好越不同,谈判者就越容易达成对双方都有利的交易。如果我重视金钱,而你更重视时间,你可以支付额外费用,让我加快交付进度。如果我愿意承担风险,而你更看重安全,你可以向我购买保险。在跨文化谈判中,偏好差异往往比文化差异更为普遍。如果谈判者能够利用这些差异,他们就能找到更多方式创造双赢价值。

回到“面子问题”:如果一位亚洲谈判者在交易中高度重视面子,而他的谈判对手并非如此,那么对方就可以利用这一偏好进行等价交换,比如:“我理解你在这笔交易中非常重视维护声誉,而我则更加重视稳定性和可预测性。请告诉我,我可以如何帮助你?同时,也请告诉我,你能如何帮助我,这样我们都能实现各自的目标。”如果你认为这种表达方式过于直接,也可以向对方提供多个选项,其中一些选项侧重于维护面子,另一些则不强调这一点,然后观察对方的反应,以此来判断他们的真实偏好。

无论你多么忠实地遵循这些谈判规则,文化上的失误仍然可能影响你的谈判结果。但是,如果你在谈判过程中真诚且公平地表明了自己的意图,并以善意的方式解读对方的意图,那么责任就不在你身上。此时,谈判的失败也并非文化冲突的问题,而是对方的行为和议程导致了谈判破裂。这表明,谈判的核心问题往往不在于文化差异,而在于个体性格和目标的不同。

 

奥拉西奥·法尔考是欧洲工商管理学院的管理实践教授。托马斯·维格尔曼是伦敦大学学院的名誉教授,同时也是哈佛校友房地产委员会的成员。

奥拉西奥·法尔考(Horacio Falcão)托马斯·维格尔曼(Thomas Wiegelmann)| 文

DeepL、ChatGPT | 译   张雨箫 | 编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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